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游斯丁致安東尼努斯的辯護詞
「致皇帝提圖斯·埃利烏斯·哈德良·安東尼努斯·皮烏斯·凱撒·奧古斯都[1],以及
致其哲學家之子維里西姆斯[2],以及
致凱撒之親生子、皮烏斯之養子、愛好學問的哲學家路修斯[3],以及致神聖的元老院和全體羅馬人民,我,游斯丁,普里斯庫斯之子,巴奇烏斯之孫[4],來自敘利亞巴勒斯坦的弗拉維亞·尼亞波利斯,為所有無辜受恨與受迫害的各國人民呈上此辯護與請願,我本人亦是其中之一。」這位皇帝也從亞洲的其他弟兄那裡得知他們遭受省內居民的各種傷害,認為有必要向亞洲的共同議會[5]發布以下敕令。
腳註
————————————————————
腳註
[1] 關於皇帝安東尼努斯·皮烏斯的頭銜,請參見奧托(Otto)在其游斯丁著作版本(Corpus Apol. Christianorum,第一卷,第2頁及以下)中的註釋。
[2] 即馬可·奧理略(Marcus Aurelius),其原名為馬可·安尼烏斯·維魯斯(Marcus Annius Verus),但在被皇帝安東尼努斯·皮烏斯收養後,被稱為馬可·埃利烏斯·奧理略·維魯斯·凱撒(Marcus Ælius Aurelius Verus Cæsar)。為表彰其真誠與誠實,他通常被稱為「維里西姆斯」(Verissimus),而非「維魯斯」(Verus)。
[3] 此處手稿在φιλοσόφω和φιλοσόφου兩種形式之間存在分歧。若採用前者,則應翻譯為「致凱撒哲學家之親生子路修斯」。手稿數量大致相等,後者被史蒂芬努斯(Stephanus)、瓦萊修斯(Valesius)、斯特羅特(Stroth)和伯頓(Burton)採用。但我們的游斯丁手稿支持前者,此讀法被施韋格勒(Schwegler)和海尼興(Heinichen)採用,後者指出,此讀法比另一種讀法更為自然,因為游斯丁更有理由將「哲學家」的稱謂賦予一位仍在世的凱撒,即使他可能不以其哲學品味著稱,而不是賦予一位已故的凱撒,其品格當然不比其子更有資格獲得此稱謂,甚至可能不及。參見海尼興在該處的註釋,以及奧托在其游斯丁著作版本(第一卷,第3頁及以下)中的註釋。此處所指的路修斯是路修斯·切奧尼烏斯·康茂德(Lucius Ceionius Commodus),其父同名,曾被哈德良收養為凱撒。年輕的路修斯與馬可一同被安東尼努斯·皮烏斯收養為凱撒,後來成為馬可的帝國同僚,當時他將馬可曾用的名字維魯斯(Verus)加到自己的名字中。因此,他在歷史上通常被稱為路修斯·維魯斯(Lucius Verus)(參見史密斯《希臘羅馬傳記詞典》中的相關條目)。
[4] 關於游斯丁的父親和祖父,我們除了他們的名字之外一無所知。關於他的出生地,請參見上文第十一章註釋20。
[5] 這個「亞洲議會」(τὸ κοινὸν τῆς ᾽Ασίας)是奧古斯都建立的常規省級議會之一,作為固定機構。它是一個由省內公民代表組成的年度會議,作為省級的總體機構,特別是將人民的願望傳達給總督,並通過總督傳達給皇帝,皇帝的敕令也常發布給它,並且在需要時,由它選出的使節會被派往皇帝。參見馬夸特(Marquardt),《羅馬國家行政》(Röm. Staatsverwaltung),第一卷,第366頁及以下。